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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上的单位和发票不一致,报关和开票品名要一模一样吗

增值税票单位和报关单不一致 2023-11-30 19:38 112 墨鱼
增值税票单位和报关单不一致

报关单上的单位和发票不一致,报关和开票品名要一模一样吗

报关单上的单位和发票不一致,报关和开票品名要一模一样吗

新金税申报制度第三阶段下,如果专用发票对应的单位与报关单上的单位完全一致,数据自检时会出现疑问,提示"申报发票计量单位与出口报关单数据计量单位不符"。 如图所示,外贸企业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报关单上的品名/单位/数量与录入发票不一致,导致申报退税时产生疑问,无法正常退税,给企业财务人员的退税申报工作带来很大麻烦。 麻烦了。 这是因为退税部门审核

报关单上的品名必须与进项发票上的品名一致,否则不能退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和服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规定一般情况下生产销售单位的报关单与发票上的一致就可以了。 但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报关单上生产销售单位名称完全错误的,应提供正确生产销售单位名称的说明文字。

报关单上的品名必须与进项发票上的品名一致,否则不能退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和服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其他单位应办理出口退税。 出口(免)税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和第二计量单位以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至少应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相同。

对于2013年5月1日以后报关的出口货物,除同一货物的多个零部件需要合并以同一商号申报外,企业应在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录不同商号之间的关联关系。 不同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与留存报关单联和退税联一致。可能是公司保留了初始报关单留存联。当报关公司在报关时发现发票项目过多时,会与公司沟通并使用更长的报关单。 ,以便保留报关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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