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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承诺期限的起算日,法律期限计算的规定

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 2023-11-21 15:02 661 墨鱼
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

要约承诺期限的起算日,法律期限计算的规定

要约承诺期限的起算日,法律期限计算的规定

如果要约是通过信件或电报发出的,则接受期限应从信件中注明的日期或电报的送达日期开始计算。 如果信件不包含日期,则日期将从信件的邮戳日期计算。 如果要约是通过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提出的,则根据《民法典》(2.),从1月3日开始,接受期(1.)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1月10日)生效。 按照民法规定以信件方式寄出的,承诺期限自邮戳日起计算。 3.)最后一天是1月17日。 包括1月3)(4.)根据民法典

报价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报价期自报价送达受要约人之日起生效。报价以报文形式发出的,数据报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到达时间。相关法律规定"承诺期从函电中注明的日期起计算:如果通过信件或电报提出要约的,承诺期限应从信件注明的日期或电报送达之日起计算;信件未注明日期的,期限应从信件寄出之日起计算。从邮戳日期开始计算;如果要约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提出的。

⊙0⊙ 简介: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的,承诺期限自通知到达要约人之日起计算;以交易惯例方式作出承诺的,承诺自行为之日起生效,可计算起始期限。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效力不同。要约第四百八十六条【延迟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且正常情况下不能及时到达要约的,视为要约。 ;但是,要约人应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

(一)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作出公告。 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偿还债务或提供担保,或者在收到通知后45天内(如果未收到通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没有最后一句划分)(2)注册:注册资本的减少以及要约人通过快速沟通方式指定的承诺期限自要约交付受要约人之日起计算。 "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两个标准:一、信件、电报。以信件方式提出的要约,其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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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法律期限计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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