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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上附属物归谁所有,地上附着物所有权确认

土地附属物是什么意思 2023-12-03 18:06 890 墨鱼
土地附属物是什么意思

土地上附属物归谁所有,地上附着物所有权确认

土地上附属物归谁所有,地上附着物所有权确认

计算公式: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注:1、具体标准见下表。 2、房屋建筑面积由农村村民凭房屋产权证承包。 土地被高速公路收购后。 借坑的所有权属于集体。 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应当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行政调解。 派对

为了规范征地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监管,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地暂行条例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 四川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用途、结构、建筑面积、土地上的构筑物及附着物、户数、常住人口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

∩▂∩ 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乙方享有处置、收益、转让等合法权益。 3、转让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标的物的所有权。 第三条转让价格一、标的物使用权/所有权转让价格1、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 。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上的附属土地

(三)集体土地上的附着物标准按照附件4的标准执行。 (四)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过渡费、停产停业补偿费、农具损失补偿费按照附件5标准执行。 (五)征收集体土地清(二)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征地附属物补偿标准类别项目单位置换参考价附属物手压井、土井/砖井/机井元/个250/730/3620砖地/水泥地/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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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地上附着物所有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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